招 标 公 告
1. 招标条件
南宁市北湖国际汽车城5号汽车广场E号展厅斯威汽车4S店装修项目已批准建设,招标人为东方鑫源连锁营销股份有限公司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,现对_南宁市北湖国际汽车城5号汽车广场E号展厅斯威汽车4S店装修项目_进行邀请招标。
2.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
2.1 建设地址:广西省南宁市北湖国际汽车城5号汽车广场E号展厅
2.2 工程概况:建筑总面积约1100.00㎡
2.3 招标范围:招标人提供的方案布置图、招标图纸、招标效果图、招标答疑、招标补充图纸及答疑等相关资料深化设计和施工所涉及的建筑、精装修、安装工程的所有工作内容;主要包括工作内容但不限于根据方案图进行相应结构、钢结构、电气、给排水、消防、通风等设计及施工(含基础、砌体、钢结构、钢筋砼结构、防水、保温、所有门窗、精装修、洁具、卫生间成品隔断、强弱电(电气照明、网络、电视、广播)、暖通、给排水、消防、桥架安装、空调线路布线及插座安装等全部施工内容(不含办公家具、中央空调系统)。
2.4 质量标准及要求:满足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质量要求,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和检验标准规范要求,并一次性验收合格。
2.5 工期:施工总工期暂定为50日历天
2.6 计价方式:按总价包干方式报价
3. 投标人资格要求
3.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
4. 招标文件的获取
4.1 2016年8月3日9:00至12:00时,下午13:30至15:00时,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在招标人处购买招标文件。
领取地址:重庆市涪陵新城区鑫源大道111号
联系人:秦艳 电话:023-64666553
张云米 电话:13983604860
4.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,售后不退。
4.3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图纸,自行前往现场踏勘,费用自理。
4.4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、身份证、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(复印件需加盖公章,同时检验原件)。
4.5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,应于2016年8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(发邮件至[email protected]邮箱;张云米 电话13983604860)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,超出时间送达的质疑问题不予答复。2016年8月6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以于澄清,投标人在2016年8月6日17:00前到招标人处领取或发至投标人邮箱,该答复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,具有约束作用。
5. 投标担保
5.1 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,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文件。
5.2 投标保证金金额(人民币):¥ 50,000.00 元 (大写:伍万圆整)
投标保证金形式:现金或网银电汇 联系人:王瑞丹
户 名:东方鑫源重庆连锁营销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:招商银行九龙坡支行
帐 号:123906789710202 联系电话:023-65733742
5.3 投标保证金应在2016年8月9日前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。如果投标人弄虚作假,骗取中标的无效,招标人不退还投标保证金,同时有权拒签合同,寻找新的合作方。
5.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:发出中标通知书后15个工作日内,招标人向落标人不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。
5.5 在签订合同及投标人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后,招标人向投标人不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,中标人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者未缴纳履约保证金的,招标人有权直接扣除投标保证金,并寻找新的合作方。
6. 投标文件的递交
6.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0 日 17:30 时;
6.2 地点:重庆市涪陵新城区鑫源大道111号;
6.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招标人不予受理;
7.发布公告的媒体
鑫源控股官方网站、华晨鑫源官方网站 、鑫源控股新浪微博
鑫源控股腾讯微博、华晨鑫源新浪微博 、华晨鑫源腾讯微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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